【安全用氣】主席令新規(guī)定—這些行業(yè)9月1日起必須安裝燃氣報警器
2021年6月10日,習近平主席簽署第八十八號主席令,要求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〉的決定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,《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>的決定》是第三次修正。這次修正,增加了如下內容:“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關閉、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(jiān)控、報警、防護、救生設備、設施,或者篡改、隱瞞、銷毀其相關數據、信息。”“餐飲等行業(yè)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,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,并保障其正常使用?!?/div>